突破观念窠臼 创业板才能一飞冲天

4月 8, 2009 by 弦音阁主  
类别: 笑评财经

  昨日(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由于十年前深圳交易所暂停IPO之时,就已经被确定会发展创业板,并开始积极筹备至今,可以相信5月1日创业板将会在深圳正式启动。

  十年前深圳筹备创业板之时,香港创业板在1999年11月率先启动,拟为高增长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平台,然而香港创业板被认为是香港金融市场失败的教训,十年来不仅没什么高新技术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横空出世,也几乎见不到上市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成享誉一方的知名企业,市场交投一直比较低迷,至今都看不到发展前景。事实上,在香港创业板之前,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在1992年设立的ECM (EmergingCompaniesMarketplace)于1995年关闭,英国的USM(UnlistedSecuritiesMarket)于 1996年关闭。2000年IT热潮席卷全球,德国也曾设立以科技网络企业为目标的“新市场”,最后也是关门大吉。纵观全球的创业板市场,只有美国的纳斯达克是成功的。

  失败案例如此之多,而且连西方发达国家英、德都为之受挫,可以想见,创业板要想成功并非易事,因此,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来说,中国决策当局酝酿创业板十几年,筹备整十年,不能说不慎重,可以很好地研究借鉴海外市场的经验教训。从香港等市场来看,创业板的教训主要体现在:其一,上市公司的素质攸关创业板的成败,虽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高风险、高增长的中小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很高,但是应该从企业上市之初就把好关,不能把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者的风险转嫁到普通投资者身上,因此如何从源头上筛选出有潜质的企业,仍然至关重要;其二,由于上市公司盘子小,股价容易操纵,因此需要防范操控市场的恶性炒作,但另一方面又要让市场上交投活跃,维持创业板的流通性,这个矛盾需要市场参与者投资经验丰富,对高科技风险认识充分,因此参与者门槛、投资者教育不可或缺;其三,信息披露和退出机制要严格,监管要跟上,保证市场健康发展。

  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是中国创业板需要切实注意的,但仅仅这些制度和技术层面的东西还不能保证一个创业板成功。参考美国纳斯达克的成功,我认为,创业板成功的关键,是要在传统观念或理论上突破———不能把创业板视为辅助主板的“二板”,不能依照理论上的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来分层次建设,而应把创业板看成是一个有自己侧重领域、与主板相对独立发展的专门市场。

  如果即将在深圳启动的创业板定位是,为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那就意味着,这个创业板首先应该没有行业限制,不能局限于所谓的高新技术产业;其次,在创业板发展壮大起来的公司,达到主板上市要求后不一定要转往主板,转还是不转要看企业的选择,不能在制度设计上人为地推动企业转到主板。比如在信息披露上,在创业板长大成熟的企业,是不是不再沿用以前的披露要求?交易所是不是要为这些长大的企业提供与以前不一样的服务?其三,在新产品开发上,创业板不应与主板市场有什么差别,这样将有助于提高创业板市场的流通性。

  事实上,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不能看作是二板市场,微软、英特尔、谷歌、甲骨文等全球五百强企业仍然在纳斯达克榜上有名,从来没有听说要转往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最开始的确是从一个创业板市场发展起来的,但是随着发展的需要,到后来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二板概念,在一大批壮大起来的高科技企业支持下,其主板市场的特色越来越强烈。在1999年,纳斯达克的交易量就已经超过了纽约证交所,谁也不能说纳斯达克是一个二板市场。因此,中国要把创业板搞成功,要正本清源,在概念上不能叫它二板市场,在观念上也不要把它当二板对待,相反要以建设主板市场的态度去发展创业板,这才是创业板的成功之道。

  现在,在低迷的国际金融危机氛围下,中国的决策者和投资者不会有当年科技网络潮的狂热,也不会随各国竞相设立创业板而冲动,可以在总结别人的经验上,来理性、冷静地建设自己的创业板市场。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创业板虽然姗姗来迟,但我还是非常看好这个市场。(已发《南方都市报》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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