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发展已到临界点,深圳突破正逢其时
日前在龙岗举行的决策咨询会上,常修泽、曲建等专家建议深圳在民间金融上进行创新,明年国家会在“民间办银行”上有一些举措,龙岗可提前做好准备。实际上,深圳的民间融资市场早已按捺不住,越来越火爆:2007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借贷在深圳如雨后春笋般冒起,深圳市民隔三岔五就会收到各种贷款短信,担保公司、典当行、拍卖行或明或暗发放贷款,而在华强北等闹市街头,更出现了“信用卡套现”的小广告,网络上无抵押个人贷款也到处都是……显然,深圳经济活动的活跃,中小企业和个人对资金的渴求,已经让民间金融不甘心游走于灰色地带,而是希望在阳光下露面。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国金融体制中的一个老问题,而且在经济紧缩时中小企业更成为大银行抛弃的对象,而国内民营股份制银行的欠缺,让民间融资有了庞大的市场,其中浙江温州的“台会”、“标会”就是典型。在民间借贷方面,深圳虽然不像温州那样典型和突出,但是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以数量众多的地下钱庄、担保公司、拍卖行、典当行为特色,另外依托香港公司作为资金融出方也是一大特点。不过,在金融危机冲击下,香港公司也出现流动性困难,深圳本土民间借贷市场迎来了一个广大的市场空间。
深圳的这个市场空间有多大?可能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数字。我看到的一份数据是,在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达2万亿元,而其中深圳企业缺口占到一半。银根越紧缩,银行越惜贷,民间金融的市场就越大。深圳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是月息3厘,不过根据银根紧缩情况,也有到4厘、5厘的,利润空间相当可观。
虽然国家对民间金融的政策整体上持开放态度,但是步子太小,动作太慢,目前仅有一些小额贷款的试点,这对深圳来说解决不了问题。浙江、重庆等地对小额信贷的每笔放贷上限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但是深圳的民间融资动辄都是几百万的需求。
在深圳,一些担保公司的初衷都是希望设立民营股份制银行,然而政策上不允许,只能以“担保公司”之名“挂羊头、卖狗肉”。本来他们只能为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发放委托贷款,但是由于高利率的诱惑,一些担保公司突破限制,大幅增加贷款给中小企业,而这次金融危机又给部分担保公司一个绝好的发展壮大机会。一些担保公司只用两三千万的资金进行短期循环高息放贷,营业额可高达上亿元,利润高达六成。相形之下,另外一些担保公司循规蹈矩地做业务,目前可能因为金融危机的冲击而经营困难,这是民间金融发展的一个悖论。
这个悖论几乎验证了中国30年改革的两条经验(或教训):一是改革如果不能适应形势,那就会“逼良为娼”,民间融资不能走阳关道那就走灰色地带(如变味的担保公司),甚至黑色地带(如地下钱庄洗钱);二是突破禁区者往往能够成功,或者说,先行先试者、改革者往往违法,深圳的民间金融在相当程度上就带有这样的意味。过去改革中出现这两种情况,往往成为改革突破的契机,表明改革已经到了临界点,可是在民间金融发展上,其实早到了临界点,“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金融发展难”也在理论界、业界喊了多年,但一直却没什么实质性进展。
这个问题放在深圳经济特区的背景下来讨论,就更让人困惑。发展中出现的悖论往往需要制度上的变更或突破,传统体制下难以进行,而特区往往就承担这种先行先试的任务,过去30年深圳的确是这样走过来的,当年深圳进行土地拍卖的第一槌就突破了当时制度的约束。然而在民间金融等金融体制的创新突破上,深圳却远远没有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认为,如果仅仅把深圳民间金融的发展悖论放在中国金融体制的制度缺陷上说事,显然是把问题简单化和表面化,改革难以获得真正突破,对问题的实质解决帮助不大,而应该从更深层次去挖掘改革的动力和魄力。
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让民间金融问题再度浮出水面,这无疑是深圳金融创新的又一个绝好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