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近郊的纽瓦克机场,我第一次使用了美元,买的是一瓶饮料,但感觉比较复杂,尽管很早以前就见过美元了。仿佛我买的不是饮料,而是一种体验,一种对美国经济和社会的直接体验,我一直在想,这一张纸凭什么风行全球,美国人又是如何让这张纸成为强大、富裕、全球化甚至霸权的代名词?
给我饮料的同时,服务生还找给我叽哩哐啷一把硬币,一美分也不差。看来,即使在美国,一美分似乎都不是可以放弃的小数目,尽管美元贬值贬得厉害。似乎美元的强势地位正在丧失,经济学家们不断谈论起美元的崩溃,但是美国人并不担心,他们相信上帝能保佑美国,就想美钞上印的那样,就像美国宣誓效忠所说的那样,就像美国非官方国歌唱的那样。
美国纸币背面图案的上方或下方都印有“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几个字,而《上帝保佑美国》(God Bless America)则自诞生之日起就广受美国人民喜爱,成为美国非官方国歌,而官方钦定的国歌《星条旗永不落》因为难唱而不是那么受欢迎。让我不解的是,美国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这早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即得以确立,但是为什么让“上帝”如此深入到百姓生活中?
实际上,美国也有人对“上帝”不满并发难。2002年加利福尼亚州府萨克拉曼多市一名学生家长迈克尔•纽道是一名无神论者,他认为美国学生对国旗的效忠宣誓是在向学生灌输宗教,因为效忠词里含有“忠于在上帝保佑之下的祖国”,违背了宪法中要求美国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加州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当时作出裁决,支持纽道的上诉,但没想到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美国参议院以99票赞成对0票、众议院以413票对3票,反对加州法院通过这个裁决,而支持现有的效忠词,另外美国民众也指责原告纽道多事。尽管如此,这个纽道一点也不让步,三年后又发起诉讼,认为美钞上印有In God We Trust也是违宪的,要求改变。
为纪念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效忠词原本没有“上帝”字样。美钞上最早出现“上帝”字样是在1864年的两分硬币上。1954年,
在当时的总统艾森豪威尔的支持和推动下,美国国会批准在效忠词和美元纸钞上加入“上帝”字样。艾森豪威尔认为,修改过的“效忠词”代表了人民对国家和造物主的忠诚以及美国具有无往而不胜的力量。
美国朋友解释说,在无神论共产主义盛行的年代,艾森豪威尔当时也许有加强民众精神信仰的考虑,但美国宪法和制度始终确保宗教不能影响公共政治领域,同时也维护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上帝只是确立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让民众有所依归。事实上,早在1984年,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在一项裁决中判定,在美国钱币上印着“我们信任上帝”字眼,并没有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因为这种字眼的宗教寓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重复使用中,事实上已经消失殆尽了……有这个判例在先,纽道起诉的结果就不难知道。据当时《新闻周刊》民意调查,60%的美国人认为,领袖们公开表示信仰上帝,这对国家有好处,87%到89%的美国人支持在忠诚誓言中保留“上帝之下”的字眼。
不管“上帝”还是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也不管美国人是否信仰宗教,“上帝”已然是美国人精神和文化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一种意念的存在。在佛罗里达的坦帕(Tampa),美国人告诉我,他们如何信仰“上帝”。在坦帕一所由教会办的拉美新移民子弟小学里,负责人琳塔斯女士告诉我们,他们不但为新移民的小孩提供教育,也为当地贫困人口提供救助,每周还会为那些赤贫者提供膳食,他们排队来领取即可。我问,他们是否对那些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如果不是穷人的人也过来混饭吃怎么办?琳塔斯回答说,他们自己对上帝负责。
这个回答让我感想颇多。中国人是没有什么信仰的,皈依基督现在还是少数,信佛的大多数也都是求财求子求富贵求健康,功利性很强。没有什么信仰,我们在维护社会道德秩序时,最后的要求通常是:“你要对自己的道德良心负责。”但是,道德良心始终不是一种信仰,自我约束在自我欲望的膨胀下顷刻间土崩瓦解,道德底线也就一降再降,良心不是被狗吃了而是被自己吃了……
脆弱的道德良心不是上帝。四月中旬我们还在明尼苏达大学的时候,美国杜克大学富科(FUQUA)商学院传来二十多名中国留学生因为作业舞弊被起诉的消息,CNN、《华尔街日报》、《纽约日报》都在报道。中国人在国外的形象已经越来越不好,而这个事件更让美国华人感到丢脸。到四月底我们离开美国的时候,校方公布了处分结果,中国学生八名开除,五名停学。对此,大多数美国和国际学生都认为处分太轻,而受处分的中国学生则认为太冤,竟然跑到院长办公室门口去静坐示威。“有一位受处分的中国学生在宣布会还散发了这样的传单:停学?开除?我们花钱要的是教育,而不是惩罚!”从一开始,中国留学生就认为这事没有什么大不了。中西方的道德标准难道有那么大差距吗?其实,正直诚实不也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吗?但现在在哪里呢?
美国学校经常会有各种开卷作业、无人监考,也有人作弊,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很自觉,因为他们认为要对自己坚持的那个纯正信仰负责,无论“上帝”是否存在。说起来,美国人的这种坚持、这个“上帝”有点像禅宗的“佛”,不是那种全知全能的神,而是心中的追求,“即心即佛、非心非佛”。在坦帕的圣彼得堡街头,我见到一个在中国是决不可能存在的“自动售卖机”——全美十大报之一的《圣彼得堡时报》在当地销路第一,但在那个街头他们的售卖机大概是坏了,于是就在旁边摆上报纸,报纸上放一个铁盒收钱,再挂上塑胶纸牌,上面写着“周一到周六35美分,周日1美元”。这样消费者自己投币,自己找零,自己拿报。
美国人相信这个至高无上的存在,难道就能获得艾森豪威尔所说的那种 “无往而不胜的力量”吗?这个“上帝”与美国的文明进步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呢?一个深夜,有个美国老太太过马路时遇上红灯,那时候马路上没有车经过,周围也没有人,老太太闯红灯也不会被人看见,但是她宁愿在寒风中等着……这有点像寓言,更像禅宗的公案,美国人似乎喜欢以故事来讲述他们的理解,他们认为老太太坚持的就是自己能够始终如一遵守规则和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对“上帝”的承诺。这个承诺是诚实,守信,正直,这个“上帝”是公平和正义。这个承诺也体现在美国宪法中,虽然刚开始瑕疵甚多,但他们不断完善以臻至境。颁布美国宪法的1787年就被美国学者称为“上帝之年”。
上帝的确在美国人的心中。自从“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登陆开始,追求纯洁、正直、公平和正义已经是美国人至高无上的价值信仰,也就是他们的上帝。纵观美国,区区两百年间就能将一个蛮荒大陆建成一个高度发达的世界头号强国,不就在这个“上帝”的庇佑之下?反观中国,纵横五千年却面临信仰真空的危机。
在这个信仰的真空里,所有的道德教育都是对牛弹琴,所有的道德重建都是空中楼阁。有鉴于此,每个中国人都要扪心自问:我们到底相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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